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1、制定本实验守则是为了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实验习惯,建立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树立爱惜公共实验财产的观念。
2、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进行实验的学生,应注意安全第一,自觉遵守本中心制定的有关实验室管理制度与实施办法。
3、实验同学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入室,按分组进行实验,不得自行调换。应注意保护室内整齐清洁和安静。
4、每次实验之前,应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内容,做到目的明确、原理清楚,抽检不合格者不得做实验。在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前,应提交比较详实完整的实验预习报告。
5、在实验中对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和参考资料必须加以爱护,如有疑惑应请指导教师讲解和指导,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内的非当次实验用仪器设备。
6、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不得擅自拆解检修。
7、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独立完成电子版或手写版实验报告,并按时交给指导老师。
8、实验报告应统一格式,详见中心网页(http://atc.seu.edu.cn)的“表格下载”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