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显微镜兼职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

发布者:黄珊发布时间:2019-05-21浏览次数:290


一、资格确认

本着个人自愿、指导教师同意的原则,优先选择硕士生、博士生或本科学习优秀生加入电镜的兼职管理人员队伍。申请人先填写“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申请表”,由中心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理论基础操作),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工作职责

 1、兼职管理人员应承诺愿意为其他师生服务,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参与机组管理,并服从机组负责人的工作时间安排。具体工作时间视个人的实际空余时间安排。

 2、应严格遵守中心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扫描电镜或透射电镜的网上预约情况,按时上岗操作。

 3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以及机组负责人的要求进行仪器操作遇到情况及时和机组负责人联系,不得自行修理或随意修改仪器参数。

 3、及时填写“设备使用记录本”并交机组负责人,以便汇总。

 4、应妥善保管房间钥匙以及有关文件资料,爱护环境卫生,不得在非工作时间随意进入机房。除委托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三、奖惩办法

 1、兼职管理人员的酬金按“设备使用结算单”统计,操作酬金的计算标准见“关于大型仪器设备的独立操作使用管理办法”。XL-30 环扫的管理表现优异者可申请独立操作Sirion场发射扫描电镜。

 2、如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因工作失职或管理疏忽造成意外事故,将对有关兼职管理人员作出扣发酬金或取消兼职管理人员资格、甚至追究相关责任的处理。



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

 20094月制定,2019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