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实验室安全,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文件和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开放工作方案。
一、原则
中心将根据东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开放服务工作。单位将根据实验人员类型,实验室通风条件,实验项目类型、特点等因素对开展实验的人员数量和时间进行控制,基本原则如下:
(一)中心工作人员按学校要求到校开展工作,确保实验室通风良好,设备、设施和实验材料安全可控,消毒等措施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实验室方可开放;
(二)研究生确因学习和工作需要上机操作,尽量组织分散式管理,视疫情发展态势评估是否开展正常开放服务;
(三)禁止校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由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报,经学校批准后,遵照防护要求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及车辆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实行指定路线全过程封闭管理,进门前查验最近三天每天的核酸阴性证明、苏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并进行整车消毒。进校前必须正确佩戴N95口罩及一次性手套,避免与师生员工接触,如有接触,师生员工要有同等防护措施。
(四)各室须掌握实验室开放动态信息,包括开放的实验室房号、人员(含教师和学生)、实验类型、危险性实验管控情况、安全检查情况以及各类隐患治理情况等。
二、实验室开放管理
(一)疫情期间实验室开放形式:以委托送样检测为主,预约上机视疫情发展态势而定;
(二)因大型设备特点而相对封闭的实验室,只允许专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或指定操作员上机测试;其他满足通风条件的实验室,根据尽量减少多人上机操作的原则,可安排接受培训的学生上机操作,不同人员交换操作时,场所和设备操作界面应由指导教师或指定专人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或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控手套;
(三)需要测试样品的课题组应通过校内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申请预约,送、接样品时应避免人员接触的原则,样品交接方式及地点安排如下:
核磁、热分析、质谱、荧光、电镜实验室,样品交接点设置在化工新楼一楼和电镜中心走道门外,同时认真做好送样学生的登记工作;
测试数据通过线上传送或光盘拷贝后送至接样点指定位置。确因实验需求必须实时观测的,送样时做好备注,由测试人员合理安排,避免人员的聚集;
(四)研究生小分子光谱以及XRD上机安排:上机学生应通过校内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申请预约,同时填写进出实验室登记表,经中心老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在中心实验室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服从中心老师安排(如学校防控要求和规定发生变化,则按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三、实验室防疫要求
(一)原则上实验室不允许使用中央空调,确因工作需要的,实验室负责人应强化保障措施,最大化的减少人员进入;
(二)通风条件良好的实验室,在实验前半小时通风,原则上整个实验过程保持通风状态。同时保证实验室里人员人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且安排监督;
(三)完全密闭、空间狭窄,无通风设施设备或通风系统的,只允许一个非中心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并定期开展消毒;
(四)进入实验室,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防疫要求及实验室安全规范,合理安排实验任务,室内人员保持合理间距,对电话、键盘鼠标、文具、桌面等进行必要酒精消毒,传递纸质文件前后须洗手;
(五)实验时所有实验人员必须穿戴好实验服、手套、口罩等。废弃的口罩放入专用的口罩收集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实验室,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聚集一起,不做与实验无关的沟通交流;
(六)实验完成后,尽快离开实验室,务必时刻保持开窗通风,每日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除少量用于擦拭的酒精擦纸类消毒用品,严禁在实验室内通过喷洒酒精等方式进行消毒;
(七)实验区域一律不得夹带食品进入,实验室一律不得饮食;
(八)各实验室完善进出实验室登记表,如登记信息造假而造成危害,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实验室安全要求
(一)实验室必须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含特种设备)、实验耗材(含危险化学品、生化试剂、病原微生物等)、危险废弃物以及各类实验室安全设施处于安全管控状态,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物资充足;
(二)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应定期组织对开放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对存有较大隐患的实验室暂停使用和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做到隐患销号、闭环整改;
(三)实验室责任人应落实自查制度,坚持“每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完整检查记录),逐一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情况。
五、应急措施
遇有疫情发生,在学校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管理,除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外,所在楼栋的所有实验室实行关停措施,等待有关防疫部门人员进行消毒等后续处理。